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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夏天室温不低于25℃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0:18 今晚报

  本报讯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公共场所夏季室内温度不得低于25摄氏度。空调通风系统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措施。

  记者昨天获悉,由建设部立项、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已经通过了专家评审,即将正式颁布实施。该标准对公共场所空调、采暖房间的运行温度提出了详细的建议,夏天,一般房间不得低于25摄氏度,大堂、过厅与室外的温差

应控制在10摄氏度以内。冬天,一般房间不得高于20摄氏度,而大堂、过厅不得高于18摄氏度。

  此外,《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规定,应制定空调通风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措施。如在突发事件中的高危区域,空调通风系统应独立运行或停止运行;对于人为制造的恐怖袭击性质的事件,应重点防止新风口和空调机房受到非法入侵;在流行病疫情期内,空调通风系统新风口和空调机房及其周围环境应重点保持清洁,不得污染新风,应采用全新风运行,以防止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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