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播国歌,理由太牵强(一栏锐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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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2:02 江南时报 |
26日,中央电视台通过旗下的央视国际网站对两年来一直争议不断的“《新闻联播》停播国歌事件”正式作出说明。央视在这份说明中表示,调整国歌播放时间是出于节目播出时间需要、国旗国歌严肃性和国际惯例三方面的考虑(据6月27日新华网报道)。 这是近两年来作为国家电视台的央视首次正式回应沸沸扬扬的“《新闻联播》停播国歌事件”,但是,其回应的理由实在是牵强。 首先,央视说,将国歌播出时间从《新闻联播》前调整到清晨“是为了满足节目播出时间变更的需要”。实际上,央视节目播出时间“提前”到清晨和播国歌没有必然关联,因为没有规定,国歌必须在开播前播出。退一步说,按照惯例,电视台的时间概念是被“提前”了,即其“开播”时间是被“习惯”看成在晚上6至7点。比如,许多重大的新闻,报纸等媒体都是次日清晨首发,而《新闻联播》被特许前一天晚上7点就可首播,并且由此成为行业习惯,各地卫视与城市电视台都是如此——所有的最新信息被安排在晚上。因此,晚上这个时段也就是电视的黄金时间。过去为了满足《新闻联播》的权威性而在节目前安排播放国歌,几十年后,当观众已经成为习惯,时段已经成为黄金之际,突然以满足节目播出时间变更的需要为由,将其调整到清晨,用意显然只能另作解释。 其次,央视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有升国旗奏国歌应肃立致敬等规定,但近年来,央视接到很多观众来信、来电,认为晚上7点一般是吃饭和休闲时间,选择这个时间将国歌作为伴奏曲播放,不够严肃。《国旗法》是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14年后央视才知道自己不严肃吗?成都 周晓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