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设安全生产费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4: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早报讯(记者吴楚瞳)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铁透露,《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目前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将于近期提交省人大。《条例(草案)》首次将生产企业必须设立安全生产费用上升到立法层面;将安全生产机构人数进一步细化;引导企业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之外的商业性保险;同时加强了基层的安全监管力度。 《条例(草案)》规定:“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烟花爆竹、民用爆 破器材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