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廉洁采购”做到“廉价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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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4:17 深圳特区报 |
我市五项措施专项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 强化“廉洁采购”做到“廉价采购” 市领导强调要增加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 【本报讯】(记者王欣)政府采购是我市治理商业贿赂的五个重点领域之一,在昨天下午的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上,深圳市财政局有针对性地拿出了五项强力措施,建立专项举报和通报制度,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构建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深圳市政府采购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管制度和制衡机制,采购规模逐年增大,年采购额从1998年的6.6亿元发展到2005年的42.6亿元,累计采购216亿元,通过政府采购节约的资金达到22.9亿元,平均资金节约率为10.6%。 在昨天的动员大会上,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应力要求,政府采购要加大制衡力度,强化“廉洁采购”;积极利用网络等技术手段,建立我市统一规范的政府采购平台,增加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提高政府采购市场的竞争力度,真正做到“廉价采购”;政府采购活动涉及到预算单位、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多重角色,链条式的分工和制衡旨在确保廉洁采购,但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采购效率,各单位要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和信息反馈机制,相互配合,避免扯皮,强化“快捷采购”;政府采购还应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功能,支持自主创新企业和产品,推进“绿色采购”,鼓励环保型、循环型企业做大做强。 围绕治理商业贿赂,市财政局拿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建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举报电话和通报制度;完善商业贿赂惩处机制,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手段,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结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修订工作,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从源头预防商业贿赂;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深化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结合起来,从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等方面遏制商业性贿赂行为,实现综合治理;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据了解,本次治理工作的范围主要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