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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弃过期药品请撕掉包装标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4:17 深圳特区报

  为防止不法分子回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

  丢弃过期药品请撕掉包装标签

  【本报讯】(记者周元春通讯员耿秦/文记者马彦/图)过期失效药品该怎么处理才对?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清水河街道梅园社区举行“药品知识进社区巡展”活

动普及相关知识(见上图)。

  昨日下午,记者在活动现场看到,现场设置的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前围满了市民。“过期药品不是扔了就可以吗?还有什么讲究吗?”一个社区居民纳闷地问药监局的工作人员,而她的邻居们也深有同感地凑在一旁认真地听着。

  市药监局的工作人员告诉社区居民,直接将过期药品扔进垃圾桶,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回收。目前发现有不法分子在垃圾箱或者上门回收过期失效药品,把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处理掉后打上新的生产日期,并通过各种渠道将过期失效药品重新进入流通环节,给市民用药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市民清理过期失效药品时,要注意不要直接将过期药品扔进垃圾箱,而应当撕掉外包装上的标签、说明书等,并将药品碾碎处理,以确保不能被再利用。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不要将过期药品卖给上门回收药品的药贩子。

  工作人员还表示,市民也可将过期药品送到市药监局稽查大队(红荔西路鲁班大厦26楼)以及龙岗(龙岗中心城龙祥大道劳保大厦8楼)、宝安(宝安六区前进一路经发大厦17楼)分局常年设置的过期药品回收点。此外,市药监局在每次普法宣传活动中,都会在现场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回收老百姓家中的过期失效药品。所有收集到的过期失效药品都将进行销毁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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