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昨起实施先行赔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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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6:04 杭州日报 |
对消费者多了一顶保护伞,对经营者多了一个紧箍咒的“先行赔付”制度,昨天起在舟山市正式实施。市一百、台客隆、华之友超市、新茂超市以及永业摩托,与市消费者委员会签约,成为第一批实施先行赔付的参与商家并向市消委缴纳了5000元以上的诚信基金,一旦认定为“先行赔付”,市消委所支出的赔付款,就在经营者缴纳的诚信基金中直接扣除。 据介绍,消费者在先行赔付会员单位消费,所购商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 ,经有关职能部门鉴定并由市消委认定,确属经营者过错的(即所售商品或接受服务自身存在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提出“先行赔付”的要求。(王晓东刘玉燕 杭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