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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办提醒考生家长了解招生政策 识破11种招生诈骗手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6:1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晖实习生黄俊华)我省普通高招录取工作将于7月9日正式开始,为了进一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6月28日,省招办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醒考生和家长,要充分了解国家的招生政策,谨防非法中介的招生诈骗行为。

  据介绍,从近几年公安机关侦破的招生诈骗案件看,不法分子实施招生诈骗的手段并不高明,考生和家长只要认真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办法,充分了解各省市下发的相

关补充规定,增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和行为完全可以识破。

  专家指出,从近几年社会上发生的招生诈骗案件看,可以将招生诈骗行为归纳为11种类型:谎称自己是院校招生代理,掌握有录取指标,只要交一定的费用就可以办理录取手续,专科分数甚至更低的分数也可以录取为本科;冒充高校招生人员,明示或者暗示可以帮人上大学;谎称与学校领导和招办人员有“特殊关系”;声称握有“小计划”;占用“外省指标”;可以“特招特批”;谎称“内部指标”;号称“自主招生”;以定向、委培之名,向考生许诺可以降分录取,骗取定向培养费;故意混淆自考、成人高招、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蒙骗考生;扬言录取不用网上操作,直接把纸介质档案交给他们,再交几万元一切都可搞定,至于志愿填报好坏都没有关系。

  省招办有关负责人说,招生骗子的大话并不难分辨,所有招生计划都是由国家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国家批准或者未向社会公布的,不能安排招生,学校无计划乱招生就无法电子注册,国家也不予认可。另外,高招录取一律在国家统一的录取网络上进行,任何单位不得游离于正常工作体制之外招生,不得委托中介招生。

  省打击非法招生考试活动举报电话为:省教育厅(0371)63941024,省公安厅(0371)65882740,省监察厅(0371)66343090。②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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