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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讨论修订节水条例 超额用水掏高价郑州暂时不可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6:1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惠婷)《郑州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上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议程。在6月28日的分组讨论中,不少与会人员提出,在郑州对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额加价的办法,暂时不可行。

  和修订前的条例相比,修订草案规定了用水单位超计划用水的加价幅度,最高按4倍水价收取。草案首次提出“城镇居民生活超定额用水的,对超出部分按规定缴纳加价水费。

”其中,超出定额50%以下的,超出部分按生活用水价格的1.5倍收取,超出定额50%以上的,超出部分按生活用水价格的2倍收取。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在初审报告中认为,对居民超额用水加价收费尚无法律依据,而且城镇居民户间情况各异,比较复杂,难以操作执行,容易引发群众不满。

  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赞成这一观点。阎育明认为,城镇居民在生活中比较注意节水,真正浪费水资源的是些大的用水单位,以及一些未纳入管理的建筑用水、绿化用水单位,卡紧“大户”,堵住漏洞比限制居民用水更有意义。

  “居民采用阶梯水价的条件必须是一户一表,郑州的一户一表改造还未完成,超额用水加价不现实。”一位委员说。

  有委员提出,郑州是全国30个极度缺水城市之一,目前的中水利用不够充分,应大力配套建设中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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