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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输钱竟抢赌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6:1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列位,赌博已是违法,而尚某赌博输钱后,竟伙同他人抢劫赌友、勒索钱财。

  话说尚某与宋某同是巩义市人,两人曾在一起赌博,结果是尚某输给了宋某。2004年12月13日下午,尚某预谋当晚到宋某家抢回所输赌资。便让刘某等两人买了4把刀,又纠集了另外两人。当晚,尚某到巩义市区宋某家中,与李某、宋某、曹某等人赌博。尚某输掉数千元钱后便曰:“有人换骰子了,都不能走。”遂即打电话给刘某。刘某等四人携带刀具赶

至宋某家中,尚某持刀砍伤李某等三人,并威逼李某等人将钱掏出,后又威胁曹某写了70000元欠条一张,逼李某、曹某、宋某等人签上名字。后尚某携款1万余元与刘某等人离去。经鉴定,李某构成轻伤;曹某构成轻微伤。

  5月18日,巩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尚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实施抢劫,致伤多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以抢劫罪判处尚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有道是:

  赌博本已犯了法,

  及时醒悟方为佳;

  岂能错上再加错,

  劫人钱财犯大傻?⑤8(海鸥孙亚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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