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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面临市场开发冲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6:1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文物保护面临市场开发冲击

  

文物保护面临市场开发冲击

  

文物保护面临市场开发冲击

  

文物保护面临市场开发冲击

  

文物保护面临市场开发冲击
核心提示

  北京八达岭长城出售经营权的风波刚刚平息,近期,在国有文物保护的问题上又起波澜:我省某景区欲购买二七纪念塔;北京一公司取得了新疆7处重点文物的经营权……一方面是市场规则的冲击;一方面是国有文物需要特别保护。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对待先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成了国人高度关注的话题

  企业瞄上国有文物经营权

  6月26日清晨7时,伴着东方的朝阳,巍峨的郑州二七纪念塔迎来了新的一天。纪念塔下,晨练的市民或舞剑、或打着太极……在清爽的晨风里,一切似乎都显得那么平静。

  二七纪念塔是为纪念二七工人大罢工而建,塔内陈列着许多珍贵的历史文物、图片、文字资料。登塔远眺,全市风景尽收眼底。它是郑州市的重要标志,也是重要的旅游景点。前不久,二七纪念塔又被确定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然而,就是这样一座承载着厚重历史的纪念塔,近日却引起了人们的特别关注。我省某景区管理局购买二七塔的想法打乱了纪念塔周围的平静,6月14日,该景区管理局负责人证实了此事,并说他们正在拟订有关购买方案。

  对此,二七纪念馆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是通过报纸才知道此事的,但这只是某景区的“单相思”。

  6月22日,新华社发布的一条消息同样引起了人们的忧虑。北京一家民营企业近年来在新疆塔里木盆地圈了大片景区进行开发经营,其中包括7处国家级重点保护文物。

  一方面是市场经济的冲击;一方面是国有文物自身的保护。是走向市场还是独立于市场规则之外?一时间,由经营权引发的国有文物保护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

  文物保护

  面临市场开发冲击

  旅游业是我国新兴的经济型产业,而历史文物又是旅游业的文化和景观依托。近年来,随着各地对旅游业的重视和开发,文物保护与旅游经营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国有文物面临着市场规则的冲击。在所谓“市场化运作”的口号下,不少国有文物保护单位,有的被人“包”了,有的被卖了,国有文物成了一些企业和商人赚钱的工具。据某景区管理局负责人说,他们之所以想出资2亿元购买二七塔,是想利用二七塔的知名度和品牌来宣传景区。

  市场经济的规则就是要对所有经济元素进行市场化运作。为此,有人呼吁将国有文物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对国有文物进行市场化运作。

  更多的人则认为,国有文物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但其价值决不仅仅表现在经济方面,其自身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以及社会价值是永远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况且,国有文物是珍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如果进行市场化运作,伤害的不仅仅是文物自身,还有人们对历史、社会、道德以及价值观的认知……

  “国有文物是宝贵的文化遗产,它承载着一个民族的历史,传承着一个民族的精神,凝聚着一个民族的气质,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同时,许多国有文物保护单位还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如果将国有文物市场化,不仅会对国有文物造成伤害,还会在思想上对人们产生一种‘金钱至上’的错误导向,更会异化人们对民族的认同。”6月25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郑州铁路局的单东来先生充满忧虑地说。

  前几年,一些地方在对国有文物的开发和保护上,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办法,将经营权出售给企业。有的企业取得经营权后,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对国有文物进行商业开发,结果使国有文物遭到破坏。实践证明,简单地将国有文物经营权交给企业进行市场化运作,决不是明智的选择。

  事实也说明了这一点。

  1999年8月,山东省曲阜市为了“将丰富的文化资源优势转换为产业优势”,决定大打“孔子牌”,并由此组建了曲阜孔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取代了曲阜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不久,曲阜孔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又与深圳一家企业成立了中国曲阜孔子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曲阜孔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将“三孔”等8个文物景点的经营权交给了该公司管理和经营。

  2000年12月中旬,曲阜孔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在对孔府、孔庙、孔林进行全面卫生大扫除的过程中,对文物用水管从上至下直接喷冲,或以其他工具直接擦拭,致使“三孔”古建筑彩绘大面积模糊不清,碑亭中有些石碑的鱼脚和碑文也被冲掉,孔子像也遭冲坏。虽然最后山东省政府对这起文物被毁事件进行了严肃处理,但由于出售经营权而给国有文物带来的伤害,却永远无法弥补了……

  收回长城经营权的标本意义

  作为世界文化遗产之一,八达岭长城段是整个万里长城的精华。3年前,一些商家看中了它的商机,当时的地方政府部门为了眼前利益,把其经营权出售给了一些企业。一时间,国人舆论哗然。在随后的岁月里,由于经营权的脱离,八达岭长城的确受到了一些伤害,国人要求收回八达岭长城经营权的呼声也就一直没有停止过。

  今年4月,以前被3家单位掌管的八达岭长城经营权,在经过近3年的谈判协调后,终于被政府收回,经营权退还给八达岭特区办事处。

  八达岭长城的经营权又回到了政府的手里,这有着重要的标本意义。公众有理由期待,更多被出卖了经营权的文物古迹能回归原位,国有文物不能再成为少数人的“摇钱树”。

  6月26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闫之璞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文物凝固的是历史,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而企业追求的是利润的最大化,不可能赔本做买卖。如果企业获得了对国有文物的经营权,由于受利益的驱动,会提高门票价格,不仅会加重普通百姓的旅游成本,还可能给文物带来伤害,而这种伤害一旦产生,就将永远无法弥补。当然,对文物的利用和保护是可以走市场化的路子,但决不能彻底市场化,否则,恐怕会有人去买天安门的经营权,这能行吗?”

  省文物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认为,文物无疑是一种资产,但这种资产不同于一般的资产,如果用一般资产的经营方式来经营国有文物,带给文物的可能是一种灾难。所以,国有文物的经营权不宜转移,其所有权和经营权也不宜分开。

  那么,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5条规定: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第24条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第68条规定: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但《文物保护法》也有模糊的地方,该法只是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但经营权能不能转让,这一点不够明确,需要进一步作出司法解释。不论怎样,有一点非常明确,那就是,国家对国有文物的保护是相当重视的。”闫之璞说。

  国家文物局:

  不许企业经营文物景点

  一些企业正在参与或准备参与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经营的做法,引起了国家文物局的高度关注。

  近日,针对北京一家企业经营新疆7处国有文物景点的情况,国家文物局专门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函,明确提出不允许企业经营文物景点,要求清理整顿。

  6月2日,国家文物局公布了四起在国有文物保护方面的严重违法案件,其中一起就是河北省滦平县将金山岭长城作为资产交企业经营的违法行为。1997年,滦平县违法将金山岭长城作价300万元,向一家企业出售了50年的经营权。现在,出售合同已经解除,经营权已回归金山岭长城管理处。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董保华指出,文物保护和当地经济建设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矛盾。目前,许多地方的法制观念、文物保护观念淡薄,法人违法具有普遍性。因此,2006年度国家文物局的专项检查工作即将展开,检查重点将是严厉打击破坏文化遗产的各类违法行为,特别是将国有文物作为或变相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我省也是全国文物大省之一。据省文物局的资料显示,目前我省共拥有140万件珍贵文物,1处世界文化遗产、97项(10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66处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000余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3万多个文物点。

  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保护、开发、利用好这些先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每个人都应思考的问题……⑤8

  (请图片作者与本报联系)

  □本报记者李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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