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偷食客的钱 被判刑一年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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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7:0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特约记者 荆生 通讯员 邵国平 付刚) 荆门东宝法院昨日透露,盗走食客4600元的女服务员李某,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12月13日晚,姚女士与同学到荆门城区一餐厅吃饭,顺手将皮包放在餐厅的椅子上。餐厅女服务员李某来服务时,见姚女士等人正吃得热闹,就悄悄拉开了皮包拉链。发现包里有厚厚一沓钞票,李某寻机将其全部盗走。姚女士饭后发现现金失窃,报了警。今年 4月,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