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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人获赔额高于路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8:41 法制日报

  本报重庆6月28日电 杨露勇 记者秦力文 重庆市将颁布新的交通法规,重庆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今天对外界通报,重庆市《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将于年内出台。新法规引人注目的是对环卫工人赔偿额的提高;农村人口按城镇标准赔偿的人群会得到扩大。

  据重庆市高级法院民一庭有关负责人介绍,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十分严重的社会

问题,由于现行法律规定不够明确,导致部分法院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方面的认识上存在较大分歧,作出了不同的判决,严重影响了裁判的统一性。重庆市高级法院为此欲出台《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于今日公布了部分内容。

  法院认为,环卫工人因为工作需要,必须长时间停留在道路上,因此享有路权理应比普通行人更大。

  指导意见还扩大了赔偿范围,对于进入城市工作多年,在城市有固定的居所、有稳定的收入,已经融入城市生活的普通居民,除户籍以外,其生活环境、工作环境以及生活水平与城镇居民完全一致,对这一群体,法院认为理应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进行赔偿,农村人口按城镇标准赔偿的人群因而得到扩大。

  针对有的法院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定性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据此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作法,重庆高级法院在指导意见中特别明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商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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