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死刑案庭审将全程录音录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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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8:41 法制日报 |
本报讯高远 记者刘建 近日,上海市高院下发《关于对重大刑事案件庭审全过程进行录像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上海市高院和各中级法院对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一审案件和原审被告人已被判处死刑的二审案件的庭审,必须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 据上海高院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今年7月1日后,死刑二审案件必须全部 开庭审理。目前,在上海法院,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所有的一审案件已经公开开庭审理;死刑案件二审开庭率也已达到100%。为进一步保障庭审程序公正,此次上海高院又规定,对重大刑事案件庭审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弥补庭审笔录作为反映法庭审理过程惟一载体的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