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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保护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8:41 法制日报

  7月1日注定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随着一条跨越“世界屋脊”的铁路的贯通,人类在与自然的恒久博弈中又前进了一小步,而后者则后退了一大步。可以预见,这条地球第三极上起初看来细细的红线,会像根茎一样将它藤萝叶茂的人类文明枝干深入这几乎是最后处女地的地球软腹部,而在对待这宝贵的原生态自然时,人类的文明之手会变得轻柔一些吗?

  至少我们在修建铁路之初已经表示出了足够的虔诚,所谓“高原特色生态环保型铁

路”的定位,耗资15.4亿的铁路环保投入,各种环保高科技的运用,都试图从一开始就斧正人类藉此次铁路贯通拓展其文明的态度。

  但这一点是远远不够的,一个单一的交通建设项目,不管在生态保护上着力多深,它都不可能从整体上规划和控制铁路建成后的一切人类行为。因此在铁路建设者即将离去,而更多的人群进入之前,当务之急是为高原上脆弱的生态铸造藉以自我维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盾牌———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靠完善的原生态保护立法和严格到近乎“苛刻”的执法———这是我们在平衡自然保护与文明开发时,惟一可以凭借的理性武器。

  事实上,我国目前既有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数量已有一定的规模,从《森林法》、《草原法》到《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从《自然保护区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到《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各种层次的规范性文件不一而足。但是诚如专家所言,尽管这些规定同样适用青藏高原的生态及环境保护,但仅仅如此是远远不够的。在遇到极需特殊调整的法律领域时,哪怕是来点特事特办的例外也是应该的。

  单从环保法保护的角度看,我国恐怕没有比青藏高原的生态更需要保护的地方了。中国西高东低的阶梯形地势决定了,一旦世界屋脊的生态遭到巨大破坏,因此带来的危害和灾难会如其高地势积攒的势能转化为破坏力强劲的动能那样,由西向东发生可怕的扩散和蔓延。为此,从一开始就应积极立法,严格限制诸如垦荒砍伐、毁林毁草种粮之类极易导致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和土壤肥力下降的基本生产和建设行为,这一方面的立法应该尽早着手。

  而在加强立法的同时,加强执法也显得同等重要,一个编织得再好的鱼网,如果不用于捕鱼,那也将是个摆设。尤其在这片生态系统极其脆弱的雪域高原上,以资源利用为导向的功利主义执法观必须让位于以生态保护为第一要义的“保姆”似执法观,生态价值应当高于经济价值和资源利用价值。因此,未来的首要工作是充实执法人员,加强培训和提高素质,配备完善的执法设施和工具。要按最高标准建设执法体系和队伍,只有这样才能在开发西部高原的同时,为脆弱的自然生态,织起严密的保护之网。

  离7月1日的第一声汽笛响起已经越来越近了,热望首次雪域高原列车之旅的人们也许该给广袤的草原、雄峻的雪山、湛蓝的青海湖准备第一份礼物,而这最珍贵的礼物莫过于一件合体的小棉袄———原生态保护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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