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偷窃:因为手机的铃声好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这是我办理过的一起盗窃案。受案后,经过阅卷我大致掌握了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胡小妹(女,21岁,化名)于2005年6月25日凌晨3时许,窜至同事陈某、陈某某的宿舍,将二人放在床头的手机、充电器和现金盗走,共计价值2120元。2005年6月17日中午,胡小妹到公司缝制车间上班时,趁人不注意,还曾从质检车间盗走皮衣一件,价值400元。这是一起相对较简单的案件,我只要到青岛市看守所提审,打出审结报告,就可以汇报结案了。

  提审进行得很顺利,坐在我对面的胡小妹皮肤白皙,一头朴素的短发,低头端坐,人显得文静又秀气,很难想像这样一个女孩会涉嫌盗窃。看她略显紧张,我尽量用比较平和的语气对她进行讯问,她都一五一十地作了回答,包括作案时间、地点、物品特征等都与其他证据相吻合。

  看得出她一直在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当我问她为什么要偷手机时,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就因为她们新买的手机铃声好听……我好恨我自己……”,这样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

  原来,同事陈某新买了一款三星手机,不仅粉红的颜色惹人喜爱,那动听的和弦铃声更是招来一帮小姐妹的爱慕,见姐妹们喜欢,好炫耀的陈某故意一遍遍地播放铃声,这一切令胡小妹羡慕不已。

  6月25日这天,她们加班到凌晨2点多才下班,疲惫不堪的同事们洗漱后都睡下了,胡小妹洗漱后也准备睡觉时,偶然发现陈某所在的宿舍门没关,霎时一个罪恶的念头浮现在胡小妹脑海里:去偷这部手机!听到身边传来同事们均匀的呼吸声,被恶念驱使的胡小妹起了床,轻手轻脚地来到陈某的宿舍,偷走了陈某、陈某某二人放在床头充电的两部手机。

  由于第二天胡小妹曾使用陈某的手机给自己的朋友打过电话,案子很快就被侦破了。办案人员还在胡小妹的箱子里搜出一件本公司生产的皮衣。胡小妹也如实供述了在单位质检车间盗窃皮衣的事实。

  提审结束了,我打算将她交给看守所值班干警送她回去了。然而,她泣不成声地求我和她在讯问室里多待一会儿,尽管我返回单位还要一个多小时的路,但是面对这样一个正沉浸在悔恨泪水中的、几乎与我同龄的女孩,我感到无法生硬地拒绝她。

  为缓解她的情绪,我和她拉起了家常,问她在看守所生活如何,里面干活累不累。本以为她会跟其他的女犯一样抱怨些什么,没想到她却说跟在单位的工作相比,这根本算不了什么。原来,胡小妹家在安徽省一个偏远的小村子,她下面还有七个妹妹和一个弟弟,贫困的家境供不起这么多孩子,作为老大的她勉强念到初一就辍学了。后来经人介绍,她和妹妹一起来到了经济条件较好的山东省胶南市打工。为了能够多挣钱,她选择了在活儿最重的缝制车间上班,每月能挣900多块钱,她自己只留下100多块钱做生活费,其余的800块钱每月寄回家供一家人生活开销。胡小妹说,沉重的家庭负担使得自己买不起陈某那样的手机,而现在干出了这样的蠢事,不仅自己要承受来自道德和良心的谴责,她也担心自己的行为令同在一个工厂上班的妹妹蒙羞。

  我心底的一根弦被拨动了。因为我自己也来自一个乡镇,也有一些家住农村的亲戚姐妹,因为贫穷,她们不可能有很好的物质生活。我完全能够想像得到胡小妹的生活,那年复一年工作的负累和生活的重担使她们过早尝到社会的冷暖。然而她们尚且稚嫩的肩膀或许能够挑起家庭的重担,但在外界物质诱惑的面前,却不一定能坚守住做人的准则。

  我对胡小妹说:“你的懊悔证明了你的悔过态度,但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必须接受法律的惩罚。喜欢手机和漂亮的衣服没有错,但你应该用自己的劳动去换取,而不是去偷。根据你的犯罪情节,法院不会判得很重,你不要背太重的思想包袱,出去以后,希望你以这次的经历为教训,走好以后的人生道路。”胡小妹含着眼泪点了点头,看得出来,经过一番交流,她的心里轻松了许多。

  望着她年轻的背影消失在一道道厚厚的铁门后面,我不禁思绪万千:希望新农村建设早日取得成效,希望农村的经济面貌尽快有较大改观,不要因为贫穷再出现其他的胡小妹!

  (作者为山东省胶南市检察院干警)

刘俊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