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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否网上可查询省政府审定25个执法主体的执法事项及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9:01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省政府已将18个部门25个执法主体的1269项执法事项及执法依据进行了审定,并在《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告》上公告。广大市民遇到执法部门“疑似”或真实的滥用执法权,可以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告》对执法部门的规定对照,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告》([2006]1号)对首批的18个部门25个执法主体的1

269项执法事项及执法依据进行了审定。这18个部门包括省卫生厅、省交通厅、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厅征费稽查局、省地方税务局、省人事厅、省烟草专卖局等等。广大群众可以登陆贵州省政府法制办网站:http://www.gzfzb.gov.cn,省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0851-6829907。作者:方正伟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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