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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抢的哥撞死劫匪获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9:08 南方新闻网

  被抢的哥撞死劫匪获刑11年

  同时附带民事赔偿15万元,其律师表示其行为是反抗的继续要上诉

  本报讯据《华商晨报》报道近日,辽宁营口市的哥开车撞死劫匪一案已经审结。营口市站前区法院一审宣判:的哥杨友刚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同时需赔偿被害

人及其家属共计15万元。杨友刚家属表示上诉。

  的哥被抢后开车撞劫匪

  今年2月11日晚,营口市的哥杨友刚搭载了客人蔺战强,不料蔺上车后,掏出尖刀威逼杨友刚交出身上的60元钱和一部手机,蔺战强随后下车逃走。被抢劫的杨友刚觉得窝囊,于是掉转车头,朝蔺战强开了过去。蔺战强当时以为是又一辆出租车来了,于是没有跑开。杨友刚将蔺战强撞倒后,立即报警。警方到达现场后发现,蔺战强的伤势很重,于是将其送到营口市中心医院抢救。经过两天两夜的抢救,犯罪嫌疑人蔺战强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杨友刚也因故意伤害嫌疑人而被营口警方刑事拘留。

  的哥父亲称其是见义勇为

  近日,营口市站前区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杨友刚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身体伤害后果的情况下,故意驾驶车辆撞击被害人蔺战强身体,造成被害人身体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杨友刚应赔偿相应附带民事诉讼,包括蔺战强医疗费、丧葬费、子女抚养费、死亡赔偿金共计15万元。

  前日,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后,杨友刚的父亲当即向记者表示,他将上诉。的哥父亲认为儿子没有罪,“本来是他抢我儿子钱,我上哪拿这么多钱赔给他?我不会拿一分钱,我儿子没有罪,他是见义勇为!”按照杨友刚父亲的意愿,辽宁成启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文军表示,将为杨友刚继续做无罪辩护。

  “根据刑法,故意伤害致死最少要判10年,从量刑上看,这个刑罚是轻的。”张文军说,“但我仍认为杨友刚不构成犯罪,他的行为是反抗的继续,这个观点符合法律精神。”同时,张文军认为,此案的重要之处在于,它不仅关系到杨友刚一人,还关系到整个出租车行业司机的安全。昨日,记者随机走访了几名出租车司机,他们除了为杨友刚抱不平外,都表示将继续关注此案进展。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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