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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言堂:评选“超警”:蒙人的伎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9:18 金羊网-新快报

  ■余远环

  湖南省永州市在十大杰出政法干警评选活动中,效仿“超女”模式,引入了手机(小灵通)短信和拨打热线电话的投票方式(6月27日《新快报》)。

  活动的出发点是想体现民主,可细究起来,这样的“民主捷径”只不过是蒙人的伎

俩而已。

  有人曾经这样描述“超女”创造的“民主捷径”:“自由的大众以自由设定的标准和自由投票的方式自由评选出自己喜欢的明星。其中‘自由表达’和‘多数决定’的原则,至少在形式上非常近似于民主。”我想,这里的“自由表达”之所以要加引号的,是因为这里的表达实质是使自己喜欢的明星顺利入选的一种“购买”行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表达。

  而且,作为一个娱乐节目,因其游戏性质,它不需要通过其他机制来确保大众表达的理性,参与表达的大众是完全可以不负责任的,可以是情绪化和狂热的;它同样不必顾及民意的分散问题,当然更不必设置纠错机制,因为游戏本来就不分对错,好玩就行。

  而现实的选择是需要分对错的,用“选秀”的方式来评选“十佳警察”实际上是将评选游戏化了。

  道理很简单,因为这一模式排斥了绝大多数真实的表达意愿。老百姓过日子是实在的,一元也是钱,没有利益,还要投入,哪来的参与热情?又不是娱乐消费。

  可想而知,真正去投票的只剩下与利益相关的那些人,而这些人为了利益,不可避免地想方设法进行拉票活动,因而最终的“多数决定”不是建立在“自由表达”基础上,而只是少数人使用金钱堆砌出的结果。

  所以,这个“民主”投票活动只是一个摆设的“花瓶”而已。这从这次活动中,可能参与评选的只有20万人左右,而截止的总票数却不可思议地高达200万票;而且第一名170914票,最后一名才163票,相差孙大圣的一个跟斗,说明了一切。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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