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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政府工程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 包工头明年退出建筑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9:51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佘慧萍实习生/李凌云)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包工头将全面退出深圳建筑市场,全市所有工程全部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

  昨日召开的全市建筑劳务分包工作会议发布了《关于在全市政府投资工程中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深圳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市部分政府投资工程中率先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明年1月1日开始,该制度推至全市所

有工程。

  8月宝安政府项目先试点

  深圳市建设局局长李平表示,非法转包挂靠的“包工头”现象带来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一系列问题。据统计,深圳去年发生安全事故17宗,死亡17人,其中15人是劳务工。

  针对这些问题,深圳将用半年时间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在本市从事建筑劳务分包活动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资质。建筑劳务作业不能发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的组织或个人,建筑劳务企业不能超越资质或无资质承接建筑劳务作业。农民工将基本被劳务企业或者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将被禁止。

  李平介绍,深圳将分三步全面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今年8月1日起,首先在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10月1日起,在全市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工程中的一类工程,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明年1月1日起,将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推至全市所有工程。

  办建筑劳务企业可享优惠

  为鼓励具备条件的施工队伍成立建筑劳务企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前不久率先在全国推行包括建筑劳务工在内的医疗保险制度,以解决劳务工的“看病难”问题。出席昨日会议的市工商部门发言人表示,将尽快出台方便建筑劳务企业登记设立的指引,地方税务局的发言人也表示,准备出台关于建筑劳务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类别交纳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李平表示,深圳建设局计划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有效遏制恶性低价中标,推行合理低价中标,确保施工企业的合理利润空间;对承诺中标后按规定将劳务分包给劳务企业的投标施工企业,可考虑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给予适当优惠;对将劳务独立出来成立法人企业的总包企业,在入选预选承包商名录时给予适当优惠等。

  工资必须直接发给劳务工

  为维护农民工利益,《通知》要求建筑劳务企业必须与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标注、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和项目,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建筑劳务企业必须为其聘用的劳务工办理个人银行工资卡,委托银行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工人本人,同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劳务工购买社会保险。

  劳务工培训由企业埋单

  此外,深圳还将实行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通知》要求,从事建设行业的生产操作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上岗培训或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建设“平安卡”或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培训费用由相关的建筑劳务企业支付,政府提供一定的补贴。

  《通知》还明确规定,到今年10月,承担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的生产操作人员取得建设“平安卡”的持证率不低于60%,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持证率不少于20%;到明年10月,取得建设“平安卡”的持证率将达到100%,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持证率不少于40%;到2008年10月,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持证率不少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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