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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女降分录取”不可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10:08 红网-三湘都市报

  ■郁樗

  为了提高计划生育户优惠政策,建立有利于生育女孩的利益导向机制,延安市政府“延政发(2005)78号”文件规定,“在市、县区所属的各类学校招生考试中,农村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下延20分录取;城镇独女户的女孩下延10分录取”。(《华商报》6月28日)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理应常抓不懈。可是,将计划生育政策与子女的升学挂钩却有失公平,应当慎行。

  虽说实施“独生女降分录取”政策的本意是关爱女孩,但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因为想改变“重男轻女”思想而刻意执行“重女轻男”政策。如若不然,我们所提倡的男女平等的天平恐怕永远也无法达到平衡。

  再说,对独生女降分录取,对其他学生来说则是变相的提高录取线,这无疑是一种间接的“惩罚”。按照当前的计划生育政策,农村户口家庭和部分城市户口家庭完全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生育第二胎。如果对独生子女进行降分录取,那些合法生育第二胎的孩子岂不是成了无辜受罚者?退一步说,就算是非独生子女的家长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那该处罚的也是他们的父母而非子女本身。总而言之,实行独生女降分录取,有违教育公平,不可取!

  鼓励独生,完全可以通过办理养老保险、独生子女意外保险等保障给予奖励,鼓励大家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而无须风马牛不相及地扯到升学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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