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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购电要写保证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10:08 红网-三湘都市报

  

多购电要写保证书

  近日,长沙市东风路建设银行支行营业厅,买电的市民排起了长队 记者吴小兵 摄 ■记者 张权

  本报6月28日讯“一次性只能购电200度,多购电要写保证书”,面对物业公司的这

种“新规”,家住长沙市万煦园小区的刘女士有些不满和疑惑。今天上午,刘女士向本报反映,业主自己掏钱购电,还要受到限制,真是让人看不懂。而近来,类似情况还在长沙市不少居民小区上演。

  一次只能购200度

  半个月前,刘女士一家入住在万煦园小区购买的新房内,由于盛夏季节,天气炎热,家庭用电量自然猛增。6月27日,刘女士来到小区内湖南大当家物业管理公司,要求购买1000度电,但当她正欲掏钱时,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她,一次性只能购电200度。工作人员解释说,因为物业公司的电脑程序系统中,设置了业主购电的标准,只能一次性往购电卡上充值200度电。

  物业公司的回答,让刘女士有些莫名其妙,夏季用电量大,200度电显然不够用,况且自己平常工作忙,多购些电备用,显然要方便些。既然一次性只能购买200度电,今天上午,刘女士便再次来到物业公司,要求再购200度电,但物业公司再次拒绝了她,理由是,她刚购买了。

  刘女士开始愤怒了,“难道自己掏钱购电,还要受到限制?”在反复的交涉中,刘女士才明白,原来物业公司是在有意遏止“抢电”者,其背景是,物价部门拟于本月30日在长沙召开省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听证会——电费可能上调。

  物业公司最后要求刘女士,如果一定要多购电,就必须向物业公司写份保证书,保证如果电费上调,电费差价将由刘女士负责。

  对于这一要求,刘女士显然不能接受:“购电还要写保证书,闻所未闻。物业公司只是代收电费,凭什么要限制购电?物业公司的做法只能让业主们更加疑虑与惶恐。”

  电费差价作祟

  带着刘女士的问题,记者今天采访了在万煦园小区管理的大当家物业公司,一位姓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内的业主的确只能购电200度,但公司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自从电费要调整的消息传出后,不少地方都出现了排队“抢电”现象,小区内也有些居民甚至要求购买1万度电,“就像囤积粮食一样”。针对这种现象,目前,长沙市很多居住小区内都做出了限制业主购电的举措。负责人说,业主随意购电本身无可非议,但在“电价即将上调”的这种背景下,多购电只能是业主获益、供电部门获益,物业公司这个代收电费的中介却要承担中间的差价。

  负责人举例说,目前的生活用电是每度电0.5元多,如果上调0.1元,这中间的差价都是一笔不少的数目,而电业部门只是负责按新的标准收费,不会理会中间的差价谁来填补的问题。同时,按照有关政策,供电部门应该要返还1—3%%的代办手续费给物业公司,“如果物业公司收到了这笔佣金,还可以拿出来进行补贴”,但这个政策似乎从来没有兑现过。“要求业主写保证书,也是迫不得已之举,毕竟物业公司不能当‘冤大头’。”

  “限购”到电价上调后

  而将购电标准设置为200度,是物业公司进行测算后而定的。这名负责人认为,200度电应该可以维持一般家庭半个月的生活需求了,“有些社区还有限制购电20度的标准,不过,那种标准也太低了。”

  负责人告诉记者,限制购电也并不会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因为小区内业主的用电量只要低于50度,就会自动警示,物业公司的巡查员会将这一情况告知业主,提醒业主购电。而且,每天都有负责购电的工作人员值班,绝对不会出现购不了电的现象。

  而至于什么时候能够取消“限制购电”的规定,该物业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不好明确时间,至少也会等到电价上调之后。

  物业公司的“土政策”

  物业管理公司限制业主购电,电力部门又是如何看待的呢?长沙市电业局办公室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业公司限制业主购电,是物业公司自己设立的“土政策”,跟电力部门完全没有关系。因为从市场交易的关系来看,电力部门和小区的业主之间不构成直接关系,电力部门只是和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结算关系,“所以电力部门没有出台物业公司限制业主购电的规定”。

  而对于目前,长沙市不少物业公司推出的“限制购电”的规定,该名负责人表示,“那是物业公司自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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