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赠品”不能免质量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10:08 红网-三湘都市报

  ■记者 徐焰

  本报6月27日讯赠送礼品、赠券、免费服务、打折、买一送一……现在商家五花八门的促销活动让人目不暇接。今天,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发布第17期投诉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厂家提供的让利“赠品”也不能免除质量责任。

  近日,有消费者向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投诉维权办公室投诉称,在商场购物时,看到某化妆品有“买足420元有赠品”的促销活动,就购买了475元产品,得到了5件赠品(试用装防晒用品),可到家后发现正装化妆品上都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封签,但赠品却没有。该消费者觉得这种既无生产日期又无封签的赠品对她来讲简直就是“鸡肋”,用了害怕对皮肤造成不良后果,扔了又觉得可惜。

  记者今天走访了长沙市的一些大型商场和超市,发现不少商家都纷纷推出了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譬如,酸奶买8杯送2杯,薯片买两包送一瓶可乐,化妆品买防晒霜送小样等等。这些附赠的产品基本上都标识有生产日期,但不少都已经快接近保质期。商家往往巧妙地将商品和赠品捆绑在一起,消费者若不注意则很难发现。一些消费者也表示,由于“买一送一”、赠送礼品等活动在价格上比较优惠,购买时对赠品的质量也没有特别去在意。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投诉维权办公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物时不要为获得所谓的“赠品”而盲目购买。对商家提供的让利“赠品”要格外留心,看其是否符合国家产品标识标注规定,要看其外包装上有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封签。如果是食品,要看其外包装是否有“QS”(质量安全)标志;有的产品还要看是否有“CCC”(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如果得到的“赠品”是大件物品(比如电器),消费者不仅要检查其内在质量是否合格,更要看它的售后服务如何,看其能否严格履行有关商品的“三包规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