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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城管文书 偷鸡不成蚀把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10:08 红网-三湘都市报

  ■记者 张权 通讯员 刘娟萍 张操巍

  本报6月28日讯某广告公司为“节约”办证费用,擅自更改、涂抹城管部门发放的《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证》,企图蒙混过关。不料机关算尽,却躲不过城管执法人员的细心检查。27日上午,该广告公司负责人来到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城管中队,接受了处罚。

  据了解,该广告公司承办了某饭店开业庆典的广告宣传业务,在饭店门前设置了10个充气汽球。该广告公司负责人终于承认,他们为了省下办证的费用,将城管部门下发的《许可证》原件通过电脑做了“技术处理”,将原件上的日期期限由“17日”改成“27日”,并制成了复印件。针对该广告公司擅自更改、涂抹城管部门行政文书的行为,城管部门给予了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芙蓉区城管执法大队的负责人透露,《许可证》制假成本很低,技术上也很容易,为了防止这种造假行为,通常城管局会将已经批准的《许可证》号下发给各城管中队,而且在检查中,当事人必须提供证件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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