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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费当零用钱老汉迁怒子女不孝 法官巧断家务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10:35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合山讯(记者毛梓林 通讯员韦永宣)七旬老人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可是打赢官司后仍感到不满意,继续去法院反映自己的子女不孝顺,一直没有给赡养费。日前,经过法官细致调查了解后,帮老人及其子女理清了这个家务事,一家人皆大欢喜。

  家住合山市附近一村庄的权老汉,今年76岁了。他有4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15年

前,他在老家独自居住,4个子女中只有一个儿子自觉付给他赡养费。2005年6月,他把3个子女推向了法院的被告席。经合山市法院判决,判令其3个子女每人每月付给权老汉各50元赡养费。照理说权老汉的心愿已经得到实现了,可是从去年12月到今年6月,他又多次到法院上访,诉说法院的判决是一张白条,3个子女仍然未付给他赡养费。

  日前,法官们把权老汉的3个子女传到了法院,当面调解他们的矛盾。可是,3个子女告诉法官,说父亲老懵懂了,法院判决后,他们已如数履行赡养义务,3人先后给了父亲300元到800元不等,合计1900元。并且都是亲自交到父亲手上的。

  法官随即问权老汉是否收到这些钱时,老汉点了头说:“钱是收到了,我认为是他们给我的零用钱,不是赡养费。”

  为了避免健忘的老人再次出现类似现象,法官们给权和他的子女们点了个“招”,叫权回去后到当地银行开一本存款存折,然后报存折号码给子女们,由子女们逐月把赡养费存入存折。经过法官们的调解,原本一肚子怨气的权老汉和3个子女均满意地离开了法院。编辑:王香菊作者:毛梓林 韦永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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