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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毁绿事件” 快速处理的示范意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10:39 东方网

  潘益大作品集震惊申城的“毁绿事件”尘埃落定:肇事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分公司京沪第一项目部被处以36万余元罚款,当事人被处以5000元罚款。从六月二十日事件发生,到处理结果公布,前后仅一周时间,从调查取证到依法处置,可谓快刀斩乱麻,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毁绿事件”能够迅速处理,首先要归功于市民高度警觉的环保意识,正是管弄公

园周围的市民,发现大树被砍后立即向媒体投诉,才使公众有了及时获知事情真相的可能。本市主要媒体随即对此予以全面曝光,则使这种可能在最短时间变为现实,并在道义上构成了对市民维绿行动的有力支持。紧接着,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的鲜明立场,直接表明了政府对此事件的全力介入,从而为依法处置相关单位和人员打开了通道。

  公众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觉醒,舆论监督适时到位的运用,政府依法履行保护公共利益的职能,正是这三者的快速无缝对接,使一件影响颇大的公共危机事件得以有效处置。其实,发生影响公众生活的事情并不可怕,怕的是互相推委、长期拖延不解决。而改变目前依然存在的城市管理效率低下的状况,“毁绿事件”的快速处理给我们上了生动一课。


作者:诸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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