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了3筐杨梅 要赔9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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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10:40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宁波晚报讯昨天傍晚6点左右,江某和两个朋友一起驾车来到洪塘的一座杨梅山上,3人分别带着一个塑料筐上山采摘杨梅。7点不到,3个人都满载而归,可快要上车时,一个村民突然拦住了他们。他称这座山是一个亲戚私人承包的,未经允许不能上山摘杨梅。他还说,江某等人的行为是偷窃,按规定偷一罚十,3筐杨梅市价在94元左右,所以要赔940元。 索赔当即遭到江某等人的拒绝。江某表示,该村民无法出示承包的证明,却只是一 味索要赔偿,有敲诈的嫌疑。双方一时争执不下,这时,另外几个村民也围了上来,其中一个村民情绪有些激动,竟搬起路边的石头,往江某的车上砸去。晚上7点半,记者来到现场,路边停着一辆白色的丰田轿车,该车的引擎盖已明显变形。江某告诉记者,这就是他的车,那村民砸了车之后已经走了。江某同时也承认偷摘杨梅的确是自己不对,但是那村民提出的索赔要求却实在让他难以接受。再说就算他不愿赔偿,村民也不该砸他的汽车啊。 随后,一位姓王的村民出面解释,表示这杨梅山是他承包的,去年这座杨梅山曾遭到数次疯狂的偷摘,还导致好几株杨梅树死掉,今年他就找人专门来看管。可即便这样,上个星期还是有人来偷摘杨梅。这回江某刚巧被看管人员碰上,所以大家都想当然认为江某就是前几次偷摘杨梅的人,因而才有砸车这样不理智的举动。 在江某的要求下,王先生随后出示了承包合同,并找来了路边的警示牌。经过调解,江某愿意赔偿给王先生200元,并向村民们道了歉。那位砸车的村民也向江某道了歉,江某表示也不追究该村民砸车的责任。(记者李廷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