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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两次缺席人代会 我市一人大代表“下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11:00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李凯)当了人大代表,却不履行职责,面临的是“下课”。在昨天上午召开的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林晓玲由于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代表资格被依法终止。这是我市首个因此而被终止代表资格的市人大代表。

  林晓玲系原金平区东方街道团委副书记,未经批准不出席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第四次会议,且金平区人事局对林晓玲已作出自动离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其代表资格终止”的规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决定依法终止林晓玲的代表资格。现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有374名。

  据悉,为坚决减少、消除出现“挂名代表”、“零议案代表”等未能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的现象,市人大常委会已进一步采取措施,建立健全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具体制度,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及处理的质量,增强代表工作的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责任编辑:林伟练、蔡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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