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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边洗衣 楼上飞木击中后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11:11 信息时报

  

井边洗衣楼上飞木击中后脑
朱金吾躺在医院的急救病床上,她已经停止了心跳。当两个女儿得知母亲已不可能抢救过来时,她们失声痛哭。时报记者 黄立科 摄时报讯(记者 胡非非)懵懂的农妇在一所废弃的院子里洗衣,岂料旁边在建楼房上飞下一根方木,刚好击中后脑,造成颅内严重出血,重伤昏迷。苦苦坚持了一周后,昨日下午,这名妇女心跳停止,宣告死亡。肇事施工队在事后突然“跑路”,家属因为赔偿问题与房东产生了分歧。

  木头砸中后脑

  苦撑一周死亡

  昨日下午3时许,黄埔区红会医院住院部内,当得知朱金吾停止心跳时,两个女儿握着她的手失声痛哭。据介绍,朱金吾是湖南人,今年38岁,她是被木头砸中后脑重伤入院的。

  “昨日中午1时许,她的心跳停止。”主治医生吴钧说,“她的伤情太重,出血太多,能坚持这么久很不容易。”此前朱金吾已经昏迷了6天,并且一直没有呼吸,只能依靠呼吸机帮忙。

  “刚送来时,她还是清醒的,怎么突然就没了呢?”丈夫胡金清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他告诉记者,妻子本月22日早上8时许在住所旁边废弃的院子里洗衣服,突然被院外一幢正在施工的楼上飞下来的一根木头砸中后脑,当场昏迷了过去。

  施工队“跑路”

  家属迁怒房东

  “这种事你说能怎么办?我也是受害者啊,包工队跑了,我的房子现在也停工了。”房东朱某说起来一脸无辜。朱某说,他的房子盖了快一年了,即将完工。朱金吾被砸后,包工头就领着几名工仔跑了,现在他也不知道这些人去了哪里。

  “这个院子是不准别人进来的,朱金吾老是来洗衣服,我们旁边就在盖房子,楼上的东西砸下来多危险啊,之前警告过她好几次,就是不听。”房东朱某认为,朱金吾不听劝告,也应该为自己的被砸负有一定责任。

  但朱金吾的家属认为,房东朱某在建的楼房周围没有任何防护设施和安全警告标志,施工队随意往下扔建筑垃圾,房东朱某应该为自己的“监管”不力负有一定责任。

  律师:

  房东应该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22日下午,因为妻子病情突然恶化,胡金清向警方报案。昨日下午,因为未得到合理处理和答复,丈夫胡金清及其他家属拒绝殡仪馆将朱金吾尸体拉走,后警方到场调解才平息。胡家目前已经聘请律师介入。

  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旭阳认为,在建筑物和构筑物对人体造成伤害案上,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由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在朱金吾被砸事件中,建筑物的所有人是房东朱某。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施工建房的是包工队。事发后,包工队跑掉,无法确认施工队与房东之间的关系,房东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报料人:胡小姐奖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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