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年内实现县县有消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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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11:12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 刘妍 通讯员 光辉 尚明) 昨日下午,广东省政府召开了传达贯彻国务院会议的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李容根会上指出,加大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力量的建设,提高社会的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应成为全省各级政府招商引资和为群众服务的“安全品牌”。 会议提出,按计划,年内,县级以上城市、中心镇(重点镇)要完成消防规划编制 ,县级以上城市市政消防栓达到国家标准,实现县县建有消防站。2008年前,所有地级市要建成一个以上符合国家标准的特勤消防站,县消防中队要建立特勤班。同时要大力加强消防装备尤其是特种消防装备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