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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500元买手机竟是“三无”产品 提醒莫贪小便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11:20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李冠杰)花1500元买的手机竟然是“三无”产品!近期,手机投诉依然是热门话题,工商部门提醒市民,购买手机要认准正牌货,切莫贪小便宜。

  市民刘先生今年5月底在市区一手机店买了一部“索爱”手机,共花了1500元。在购买手机时,刘先生因疏忽,未对手机进行详细查看,回家之后拆开手机的包装盒,才发现里边并没有手机生产厂家的地址和手机的生产合格证明,涉嫌“三无”产品,于是第二天他立

即把手机带到手机店要求更换。手机店的经营者称必须是手机本身有故障才可以换,刘购买的手机并不适合这个条件,因而不同意刘的要求。然而在刘表示可以用原来的手机换一部价值少200元的手机后,店主才勉强同意换机。但店主把手机接到手上之后,却称手机上已有一个小器件被人为损坏,因而再次不同意刘换手机。刘则坚称自己没有损坏手机,器件损坏极可能是手机经营者的借口,因此在本月初把事情投诉到市工商局“12315”。12315接投诉之后立即介入调解,经过一番努力,经营者答应退货并归还刘先生全部购机款1500元。

  澄海则有手机经营者把“水货”骗“行货”。该区也有一姓刘的先生在5月底买了一部“诺基亚2300”手机,价值500元,手机经营者声称卖出的是行货。但刘先生几天后到诺基亚售后服务中心却检测出该手机是水货,于是投诉到工商部门。工商人员介入调解后,手机经营者遂给刘先生换了一部真正的行货手机,刘先生则为此花了30元的手机折旧费。

  据介绍,工商人员在对出售涉嫌“三无”手机和水货手机的手机店进行检查时并未发现其它违规商品,因此经营者只被勒令改正,并未对其进行处罚。工商人员表示,经营者出售“三无”商品和“水货”都是违规经营的行为,按相关法规是要受到处罚的,商家切莫以身试法。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三无”产品和“水货”虽然在购买时价格相对比较便宜,但售后服务却没有保障,到头来消费者为此花费的成本更高;工商部门接到的许多有关手机问题的投诉基本上都是这两类手机引起的,市民购买手机时切莫贪小便宜。(责任编辑:林伟练、蔡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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