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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芒果树影响建楼房 邻居打邻居双双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11:20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何健华 通讯员莫辉 何丽宾)为了剪掉影响建房的芒果树梢,两邻居大打出手,并闹上了法院。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审结了这起邻里间的故意伤害案。

  家住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乡永宁村,年约50岁的黄某与70多岁的潘某夫妇是邻居。潘某在起房子时,因黄某家的芒果树影响其建二层楼房的空间,遂将影响其建二楼的芒果树

梢剪掉,双方为此发生争吵,最后潘某夫妇被黄某殴打,推倒在石灰膏堆上,致使潘某夫妇双眼被碱烧伤、腰骶部挫伤。经鉴定属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黄某于2006年1月10日在接到派出所要求其接受处理有关伤害潘某一案时,主动到派出所,并在审判过程中承认自己的罪行,视为自首,可从轻处罚。案发后,黄某通过派出所已向受害人赔偿经济损失6000元。黄某的犯罪行为造成潘某夫妇经济损失,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处黄某有期徒刑7个月,赔偿两受害人经济损失10000万余元。

  法官劝勉

  办案法官感言:为区区几根树枝付出如此大的代价不值得,如果他们都能理解清代经典故事,“六尺巷”中的一首七绝句“万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的深意,邻里间互相让一让,结果肯定不一样。编辑:王香菊作者:何健华 莫辉 何丽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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