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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议 按顾客“年龄”分类管理网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11:47 生活报

  本报记者 芦伟坤

  本报《“网瘾”少年失踪49天》一文见报后,“网瘾”少年的亲人走街串巷寻找的情景发人深省。

  多数网吧留下孩子身影

  “网瘾”少年小轩轩回家了。在寻找小轩轩的日子里,轩轩的家长目睹了众多未成年人滞留网吧的情景。

  小轩轩的姑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进入网吧寻找孩子的过程中,她看到非常多的网吧都有未成年人在上网。一些网吧经营者不管你是5岁还是15岁,统统“放行”,上网者不用出示任何证件就可上网。

  小轩轩的姑姑称,容留两少年长达两个星期的网吧依旧在营业,管理部门只是“以罚代管”,根本起不到惩戒作用。管理部门这种“守株待兔”的监管方式实在难以让广大家长放心。

  网吧应分级管理

  牡丹江市政协委员沈春英说,网吧虽“坑害”了一些孩子,但不能为此因噎废食,剥夺了孩子们接受新事物、开阔视野的权利。试想,家里没买微机,网吧禁止进入,学校微机室的大门又紧闭着,孩子们该到哪儿上网呢?

  沈春英提议,对网吧进行细致划分,实行分级管理。可根据上网者年龄段的不同,把网吧按类划分,在不同类别的网吧中,只能浏览与之年龄等级匹配的网站内容。一家网吧既可针对单一年龄的人群开放,也可几种级别兼顾,但要根据级别的不同,在营业区间上进行严格的划分。

  分级管理后,不同年龄的人都可在网上找到自己需要的内容,避免暴力、色情等内容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同时,有利于根据不同的级别、权限对网吧进行技术监管。若一旦发现网吧越权违规经营,可对其进行“终生禁网”的处罚。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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