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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异地身亡两年后60万理赔金“平安”送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11:47 生活报

  本报记者

  近日,孙牟的妻子怎么也没想到,在丈夫意外身故两年后,她还能收到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的60万元理赔金。

  2001年2月,一个偶然的机会,孙牟结识了平安人寿黑龙江分公司的业务员小金。在

与小金的多次交流中,孙先生意识到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他对家庭的责任有多大。3月初,孙先生通过小金购买了保险,累计保额30万元。按照孙牟的家庭状况,孙家面临的不仅是孩子的教育问题,还有父母的养老、医疗问题,如果一旦孙牟发生意外,一家人的生活来源都会存在问题,30万的保额对这个家庭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在小金的指导下,他又购买了第二份保险。这样,孙牟购买的保险共计保额60余万元,年交保费13114元。

  有谁会想到,就是这样一份60万保额的保单,在4年后成为这个幸福家庭的一个支撑。

  因工作的需要,在2003年年末,孙牟被公司派往北京工作,一家人也随之迁往北京。正当孙牟的事业蒸蒸日上之时,一场大祸降临了。2004年8月21日,因与朋友张某发生争执,孙牟头部被石头击中,胸部、腹部被刺,致使孙先生当场身亡。

  经过北京市公安局的侦查,2005年6月,法院最终判定张某故意杀人罪成立。

  2006年4月的一天,在整理丈夫遗物时,孙牟的妻子意外发现了丈夫的保单。此时距离丈夫死亡已经过去了一年零八个月的时间,更糟的是丈夫遇害的地点是北京,保险公司还能给赔吗?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孙牟的妻子找到了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理赔人员听了孙牟妻子的讲述都非常同情,立即与黑龙江分公司的相关人员取得了联系。接到报案后,平安人寿黑龙江分公司立即展开了理赔工作。考虑到客户出险时的实际情况,黑龙江分公司启动了异地理赔业务,与北京分公司第一时间沟通。经核实,孙先生的意外身故确属理赔范围,应予正常赔付。结案后,黑龙江分公司委托北京分公司在20多天内就将60.4万余元的理赔款送到了孙先生家人的手中。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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