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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规定 用水指标没用完余额可转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11:47 生活报

  据《河南商报》报道如果你一年的用水指标为1万吨,你只用了8000吨,节余的2000吨用水指标就可以卖给别人。这不是开玩笑,近日,提交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中就有这方面的规定。

  27日,《郑州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郑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节约用水指标可以转让,但是如果用水

指标超了,就要加价收费;新建大宾馆要有中水设施等。

  草案还规定,营业性的洗车场(点)不使用节水型器具,有2个以上(含2个)洗车位的,不建循环用水系统的;经营洗浴、游泳等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不使用节水设施或器具的;用自来水搞水产养殖和农业灌溉的,都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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