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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悬赏 举报人奖金最高可达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13:33 金豹网-锦州晚报

  本报讯(辛建华记者侯晓非)只要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就可通过社会众多“眼线”获取自己和法院没能掌握的被执行人的真实财产情况。市中级法院出台的这种执行举报悬赏制度,使得输了官司的被执行人顿感压力。

  举报悬赏是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法院根据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告。举报人只要掌握被执行人有包括法院没有发现和掌握的存款及其他财物;转移、隐匿、变卖、毁损可

供执行的财产,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伪造、毁灭重要证据或以暴力、胁迫、贿买等方法使知情人作伪证;为了逃避法院执行,故意躲藏以及其他拒不执行、妨碍执行等真实情况之一的,就可向法院执行部门举报,如经查实,签订举报悬赏协议。

  举报的财产是法院没有掌握的或申请执行人没有举证的,每查实并执行完毕后,法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承诺的奖励额度,按提供的财产8%的比例予以奖励,数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举报人是单位的,奖金比例可以放宽。根据举报线索查到了被执行人,并使之到案后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对举报人的奖金应按该案实际履行标的额的5%予以奖励。

  市中级法院执行局表示,对举报人悬赏的奖金及有关费用都由申请执行人承担。同时,法院对举报人提供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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