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同城同价”治不了“药价虚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15:36 四川新闻网

  据新华社消息,从7月1日起,郑州市49家医院药品将实现同城同价。过去在河南郑州不同医院里看病,同一种药品价格可能相差几十元。为此,河南省卫生厅决定实行药品招标属地政策,不管是省直医院,还是市直医院,均纳入所在城市,参加统一的集中药品招标。这样,同城各家大医院的药品进价就可以统一,最终也就可以在药品的零售价上实现“同城同价”。6月28日《成都商报》)

  医院药品“同城同价”的政策,在全国恐怕也很少见。在过去,同一批号的同一种药品,价格并不相同的现象确实普遍存在,因为药品由医院单独招标,单独定价,加上医院档次不一,同城同药却不同价,对看病的老百姓来说很不公平。而今,省直、市直医院统一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药品进价统一,就可以让老百姓得到“同城同价”的巨大好处了吗?未必。

  一方面,药品统一集中招标采购,进价虽然可以统一,但仍不能制约药品销售中的寻租腐败行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本意是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但在实际操作中,好事却被做歪了。在招标过程中,不少药厂不惜血本搞“公关”,把成百上千万元的巨额资金用在了“打点”主管官员和评审专家上,如此一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府行政干预色彩必将太浓。这就是一些地方药品实行了招标采购,为什么药价仍然高企的根源所在。

  如果不能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完全放置在光天化日之下,老百姓面对的也许就是药品“同城高价”。其实,减轻老百姓的医疗负担,关键显然不在“同城同价”上,而在于同城“同”的是不是老百姓可以承受的价格,只有“同”的是老百姓认可的最低价格时,才会给他们带来真实的好处;若“同”的仍是高价,不仅无助于解决看病难,反而会因为“同城同价”,让患者失去选择余地而被迫向高价药品就范。

  另一方面,省会城市有省直、市直、行业、部队、民营等各级各类医院,即使在省直、市直医院,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同城同价”。医院的环境、设施及水平不尽相同,采取统一的价格,犹如让不同档次的酒店对同一品牌的酒水制定同样的价格,破坏了价格的调节机制,模糊了不同档次医院的差别,一些档次较高的医院是不答应的。据说“同城同价”政策在去年初即开始酝酿,其间几经反复,至今才得以出笼。其中来自利益集团的阻力可见一斑。

  “同城同价”的最终结果可能是:级别相同的医院,同种规格、同一厂家、同一批次的药品,销售价格相同;两个不同的医院,比如一个是省级医院,另一个是市级医院,药价不一定相同。省直和市直医院“药品同价”,就成了一句空话。医院仍然可以自行其是,由于专业与信息的障碍,消费者无法自行甄别所购药品是不是“同城同价”,又能从中得到多大的实惠呢?

  此外,“同城同价”仍拿给患者乱开高价药品的医生没办法。即使“同城同价”了,高价药品仍然会满天乱飞。因此,“药品同城同价”治不了“医疗乱象”。医药市场的完善尚有很长的路要走,绝不能靠“同城同价”一蹴而就。何勇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