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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部分房产中介经营猫腻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16:2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记者刘文钊报道:今年6月初房产新政出台后,二手房交易及房产中介再次受到市民关注。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市大部分房产中介逐渐趋向成熟、规范,但仍有少部分经营者违规经营。

  如今,市民如要购房租房甚为方便,只要一走出家门口,就会发现很多房产中介公司,特别是在一些繁华街道和刚开建的楼盘周围,“房产中介”更是随处可见。走在市区长

平路、衡山路、嵩山路、中山路等路段,大大小小的“房产中介”不时可见,大多以玻璃墙装饰为主,墙上贴满各种售房、租房信息,各店门前大多有“提供代理二手房买卖、银行按揭、联网查房”等广告字样。

  据了解,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换房、购房人群的逐渐增加,我市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也逐渐发展壮大,不少市民也改变过去自己去寻找或单纯通过朋友亲戚帮忙而青睐于通过中介的方式买卖二手房。

  虽说“房产中介”为市民买卖房屋提供不少便利,但由于一些房地产中介机构缺乏规范管理及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违规操作还是不时出现。记者以有一套房子要出售咨询了一家“房产中介”,据其称只要提供房产证复印让他们看一下就可以,不用其他什么手续。当记者提出该套房子的房产证到现在还不到5年,按最近国家出台的房产政策交易必须全额征收营业税很不划算时熏他们称可以通过将房子先出租的形式,等到了5年期限后再进行交易。他们称的这种形式实际就是“以租代售”,虽说可减少交易成本,但对买方而言却蕴藏较大风险。因为若屋主存心欺诈,可同时与多个买方签订合同,钱到手后卷铺盖走人,买主则只能是钱、房两空。

  有少部分经营者为牟取暴利,甚至置有关法律法规于不顾,利用客户的无知和信任想方设法玩猫腻赚取差价。市区何小姐一套住房以9.5万元委托某“房产中介”出售。没过多久,房子卖出去了,何小姐拿到了她应得的房款,在这期间买卖双方一直没有见面。之后,何小姐才得知,该房产中介将房子挂价12万元,实际以11万元卖出,除去中间办理各种手续费用,房产中介公司从中赚取大约7000元。而如果按照规定,一套价值11万元的二手房交易,中介公司只能从双方各抽取一定手续费,大约可从中获利2750元。

  目前在汕头通过中介服务购房时,中介往往都会对客户提供所谓的“一条龙”服务,从提供信息到交易的每个环节都由其经手办理,并且指定按揭公司和银行。由于是“一揽子”收费,不良的中介就会暗中收取一些另立名目的费用。最近,张先生从我市某“房产中介”看中一套近92平方米的二手房,总房价15.5万元,先付给卖方9.5万元,其他6万元则通过银行按揭。该中介称其与相关职能部门关系较密切,对二手房按揭的手续也很熟悉,办理业务时可以“提速”。张先生于是委托该家公司办理按揭手续。但最后,除了按有关规定收取公证费、评估费和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费共854元外,该公司还要另收取1000元手续费。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中介公司急于促成交易,顺利取得中介费,在买卖合同中虚填房价,签订所谓的“阴阳合同”,帮助客户达到少缴税或多贷款的目的,致事后引发纠纷的现象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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