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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要害不在于审计报告是否“点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0:08 红网

  6月27日,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出中央部门违规违纪资金55.1亿元。但是,在此次的审计报告中,虽然单独提到了财政部和发改委,但是通篇看来,“不点名”是今年审计报告的一个改变,取而代之的是宏观的共性的表述。(新京报)

  在近几年的审计报告中,一大批中央部委的违法违规问题被曝光,而违规的国家职

能部门也被公开点名,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被称为“审计风暴”。但是现在看来,“不点名”的审计报告好像开始由“风暴”变为“和风细雨”了。很多人猜测审计署受到了来自各方的压力,让审计署变得缩手缩脚,不过,审计署法制司司长王秀明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对此予以否认。按照他的解释,之所以如此缘于审计结果报告制度已经比较完善,现在试图把每年一度被媒体称为风暴的审计报告逐步过渡到常态,把问题分批分散地向社会进行公告,是一种更理性的行为。

  审计部门被公众寄予厚望,缘于它的尽职尽责与公开违规行为的勇气,它让整个社会看到国家惩治违规行为的决心与信心。当然,审计是解决问题的手段,而不是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审计报告“不点名”似乎也能说得过去。况且,审计工作也有自身的工作调整与尺度把握。可是,审计部门并没有提前与公众进行沟通,没有向社会公开缘由,引发本不该出现的社会猜测也不足为奇。但需要指出的是,不被“点名”的部门的社会压力减轻似乎也是不争的事实,因为它们在违规之后不需再直面公众。

  以后的审计报告是否还会恢复“点名”是个未知数,但无论如何这都不是问题的要害之处。问题的关键在于审计之后的处理结果需要向社会公开,那些触犯国家刑律的涉案官员名单应该向社会公布。也就是说,发现问题固然重要,但是解决问题更为重要。作为国家利益与国民利益守护者的公权力机构,应该受到国家与公众的双重监督,任何违反国家利益与国民利益的行为,公众都有知情权。这是中国建设“阳光政府”的需要,也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必要步骤,更是让公众参与国家事务的必需。

稿源:红网 作者:北平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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