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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两项规定确保死刑二审开庭审理质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0:3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田雨、陈菲)7月1日起,我国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将开庭审理。为确保开庭审理质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9日表示,各高级法院要依法独立公正地审理案件,除法律适用问题外,一律不得请示最高法院。此外还要实行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全程录音录像,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办案质量,坚决杜绝冤错案件的发生。

  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了解到,此前我国的北京、上海、天

津、青海、海南等地已经做到了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全程录音录像。这些录音录像资料将可能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时案件审查的一个内容和根据。

  肖扬表示,实行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是严格执行公开审判的原则要求、切实提高死刑案件办案质量的重要程序保障,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提高审判水平、公诉水平、辩护水平和侦查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肖扬强调,各高级法院要切实担负起死刑案件二审的审判责任,院长、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每一件死刑案件的处理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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