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新闻网网谈表态 车右转不让行人将严罚(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1:26 青岛新闻网 | |||
有网民提问:“右转车该不该避让行人?每次过延吉路与福州路,都提心吊胆的。” 嘉宾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应当主动避让行人,故右转车辆不让行人属违法行为。我们将加大管理力度,严罚!” 网民“小楼夜听风雨”问:“福州路延吉路交叉口车辆通行总量逐年加大,车辆速度非常快,有的车根本无视交通信号,过路口时根本不减速。” 张增强表示:“福州路延吉路路口我们正在研究加装视频电子警察系统。” “能否在放行信号与禁行信号之间插入5秒钟间歇、在香港中路与山东路路口采取半路放行的措施、网格线设置平移向后撤”,网民“JustinChen”一口气提出了3条建议。对此,张增强解释说,在部分路口采用黄灯闪烁的方式起到“腾空”路口的作用,在车流量特别大的路口,在两个信号周期中间加入5秒钟的时间,将影响路口放行的流量。香港路方向行人过马路是与车辆放行信号同步的,一个绿灯相位一般都在三四十秒以上,这样长的时间行人完全可以一次通过马路,无需二次过路。 张增强表示,夏季旅游高峰期已经到来,交警部门将重点治理重庆路、快速路、山东路、香港路、福州路、南京路、东海路等重点路段的交通秩序。(陈勇 张毅民 周江波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