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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商人出巨资修烈士陵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2:31 华夏时报

  一位商人出资千万元在大连普兰店市太平街道唐房社区修建了一座气势恢弘的烈士陵园。普兰店市民政局的领导承认,“虽然该陵园是村级管理,但是在大连市,再也找不出第二家比它更漂亮的了”。这位商人为什么要出巨资这么做?行为背后是否存在着某种经济利益关系?所有权归谁?商人此举引起了一些人的猜测。

  别让猜测伤害了出资人

  猜测毕竟只是猜测,谁也不能否认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商人重建烈士陵园的良好动机。新闻刊登之后,有人问既然这位商人甘愿做好事,这1000万元的资金为何不捐给那些急需用钱的穷人?这个问题问得有一定道理,但捐与不捐,捐出后做何用途,完全是商人自己的事情。这位商人拿出千万元重建烈士陵园也完全是个人的事,在这件事上,公众或可有监督权,但如何使用,则完全是资金提供者的自由。这位商人拿出重金重修烈士陵园,或者是出于一种质朴的情感,或者是出于一种爱国的信念,事情也许就是这么简单。在重修后的烈士陵园未能决定如何管理与使用之前,任何猜测都显得有些飞短流长,只会挫伤对修建烈士陵园这一公益事业有兴趣的商人的积极性,而无助于对真相的还原。

  我们总是呼唤着富人阶层去多行善多做公益事,然而当有人热衷于此时,却总是不可避免地落入社会普遍怀疑的习惯性窠臼之中,这岂非暴露出我们观念中落后陈腐的一面?像一直捐善款却屡遭怀疑的李春平一样,这位低调行善的大连商人也身不由己地陷入信任危机的境地,这不能不令人感慨,形成一个良好的行善环境是多么重要。(王毅)

  修陵园的规范重于爱心

  富人出钱修陵园,体现了一种善心,一种正义感,也是富人回报社会的一个善举典范。然而,富人回报社会,向社会献爱心,也是要讲究方法和原则的,一个基本的原则是:私权不能主宰公权!普兰店市修建烈士陵园,必须要有一个严格的规范,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角色定位,不然,就很有可能将爱心演变成私权对公权的侵占,以至于好心反办成了坏事。烈士陵园作为烈士荣誉的体现,它具有相当重要的象征意义和神圣性。从国家各省市颁布的陵园管理条例来看,都标明了烈士陵园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属于国家,这种权限也是不能让渡给私人的。

  普兰店市民政局在没有和商人签订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仅仅只对商人提出了两点口头要求。其中一点约定了“管理权”归社区委员会,但却没有说明“所有权”归谁,这就很存在问题了。从新闻中来看,普兰店市商人和民政局之间关系似乎还没理顺,双方都没弄清自己的角色,这样的话,普兰店市商人的爱心有可能演变成“糊涂的爱”,如果爱心要继续奉献下去,当务之急是将这份爱心规范化,这样,才能打消百姓的疑虑。(欧木华)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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