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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协商“百日要约”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2:32 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王铭婧)今年上半年,南京市总工会制定出台了《聘任集体协商指导员试行办法》,职工权益得到了保障,部分区县、系统、行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签订率已达到60%,市属大型企业签订率达80%。昨天,记者从南京市总工会十四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上获悉,下半年,市工会将继续把工资协商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接下来的3个月里开展“百日要约行动”。

  据了解,最近,省总提出了要抓实工资协商工作,开展“百日要约行动”,市总将在7、8、9三个月,在南京市普遍开展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向企业行政发出工资协商谈判要约行动,建立协商机制、工资增长机制、分配机制等与企业进行协商谈判。对还没有建立集体协商机制或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推进和启动。在拓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区域性、行业性1+1集体合同模式的基础上,企业逐个签订协议,到年底,保证南京市建会企业工资协商签订率达65%。

  下半年,市总会将参与南京市养老、工伤、医疗等保险有关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对医疗保障状况和改制后企业职工生活保障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建立2006年度三级特困职工档案,并制定对建档职工的各项政策帮扶措施。在昨天的会议上,市总工会对前三年的再就业工作进行了总结表彰。记者了解到,从今年开始至2008年,南京市工会将要帮助和扶持1.5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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