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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队里偷乌龟商贩上缴“赃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3:3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王彬)被查获的无照商贩在城管队里当起了“三只手”。昨天记者获悉,这两名商贩已上交了他们偷走的小乌龟。为了将功折罪,他们还将另外两只乌龟作为“赔礼”。

  6月25日下午,因在大街上无照售卖小松鼠,刘某和吴某被执法人员带至崇文区城管大队龙潭分队,在办公室两人“顺手牵羊”拿走他人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两只金钱龟。

  执法人员通过监控摄像圈定了刘某和吴某二人的长相,并找到了这两人的居住地。6月28日下午,被执法人员告知的刘某和吴某又来到龙潭城管分队,一进屋,他们便打开袋子,拿出了被他们偷走的乌龟。刘某还不好意思地说,因为怕城管责备自己,所以又另买了两只乌龟,一块送来赔礼道歉。城管执法人员只收回了被他们先前拿走的两只乌龟,并根据他们之前的无照经营行为,对他们处以100元的罚款。随后,在场的公安民警对他们在城管队里小偷小摸的行为给予了警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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