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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胖”龙虾店伤害案告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4:55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吴斌张静记者李晓群)6月29日,合肥警方宣布:6月13日发生在省城宁国路“阿胖”龙虾店的伤害案件告破,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

  6月13日凌晨3时许,位于宁国南路龙虾一条街上的“阿胖”龙虾店经理张某,在自己的龙虾店门口被十余人用刀砍伤。接警后,民警立即奔赴案发现场。通过调查走访得知:案发时,一伙人分乘两辆桑塔纳轿车,两车的车牌号码均用毛巾遮挡,到达“阿胖”龙虾店

门口,除驾驶员外,其余人手持砍刀,将正坐在“阿胖”龙虾店门口的张某砍倒在地,并对龙虾店进行打砸,几分钟后,这伙人乘车仓皇逃离现场。

  正值合肥市龙虾节即将举行之际,这伙人公然在闹市街头持刀行凶砍人,气焰极其嚣张。案件发生后,省、市领导当即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破案,以保证龙虾节的顺利举行和净化合肥投资环境。案发当晚,警方成立“6.13”专案组展开侦破。

  通过连续几昼夜的缜密侦查,专案组获悉,6月12日晚,陈某等人在“阿胖”龙虾店吃饭时,与服务员发生纠纷,后升格为打斗,其间陈某被“阿胖”龙虾店张某等人打伤。此时,陈某的妻子朱某便打电话告诉了许华余。随后许华余、葛瑞春等人便乘车来到“阿胖”龙虾店,但当时没能找到张某。于是,许华余便将陈某送回了家,然后又分别打电话给阎军和陈勇干,让二人帮忙找人,准备对张某实施报复,于是就酿成了“6.13”惨案。

  6月16日晚,犯罪嫌疑人葛瑞春被抓获。经突审,葛交代“6.13”案实为许华余等人所为。6月19日、20日,犯罪嫌疑人阎军、陈勇干先后落网。两人均交代了6月13日凌晨许华余打电话让他们找人帮忙打架的事实。之后,阎军叫了网友“伟伟”等四人,陈勇干叫了“二宝”等人分别乘坐两辆桑塔纳轿车与许华余集合。许华余遂将车牌蒙住,并分发给每人一把砍刀,于凌晨3时许前往“阿胖”龙虾店将张某砍伤。案发之后,许华余打电话通知其他同伙分头逃窜。6月26日晚,专案组将许华余及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许华余等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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