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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6: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旦 通讯员粤法新)日前,广东省检察院和河北省检察院20多名检察官观摩了广东高院公开审理的被告人李洪伟、申志刚故意杀人上诉一案。参加观摩的检察官认为,整个庭审紧紧围绕上诉人提出异议的事实和证据进行查证,充分发挥了二审庭审的功能和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对死刑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是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作出的重大部

署。广东省委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广东高院开展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工作。

  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

  今年5月在广州召开的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特别要求广东法院要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努力在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工作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并明确提出四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做好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认真部署,充分做好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勇于实践,确保公正高效审理好死刑案件;四是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审判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省委副书记王华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国聚等领导要求有关部门积极协助。在广东省委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及时解决了死刑案件二审开庭所遇到机构、编制、经费等方面的困难。

  为确保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工作顺利开展,广东高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进一步加强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的沟通协调,初步建立起配合协作的工作机制。

  明确死刑二审案审理方式

  广东高院还积极开展“示范庭”,规范庭审程序,制定了《关于死刑上诉案件二审开庭审理工作规程》,明确了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方式、重点宣读的判决书内容、庭审的重点、举证、质证的方式等事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紧开展清理二审积案工作,以便集中精力办好二审大要案件和死刑案件。

  自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死刑案件二审开庭通知后,广东高院根据要求,采用循序渐进的方法,确定了在过渡期必须开庭的五类案件,即被告人上诉否认判处死刑的犯罪事实,做无罪辩护的;被告人上诉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需要查证认定的;被告人上诉所涉的主要犯罪事实存在矛盾的;被告人上诉提出侦查机关有刑讯逼供行为的;二审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开庭审理的。截至6月底,广东高院已开庭审理的70余件死刑二审案件均达到预期效果。

  据悉,从7月1日起,广东高院将按最高法院的要求,对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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