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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使唤”副局长打击仇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6: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据《华商晨报》报道,前日和昨日,锦州市最大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在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涉黑组织总资产2800万元”,起诉书表明,从1995年开始,锦州、葫芦岛地区出现了以董宝军为首的黑恶势力,至2003年形成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以董宝军为首的27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故意杀人、敲诈勒索等

12宗罪名。该起案件牵扯到锦州市公安局、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等数名工作人员。他们曾经“使唤”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朱良为他们整治仇家。

  庭审第一天,由于被告人数众多,法庭核实完被告人身份已接近中午。

  以查枪为名整治“二王”

  公安局副局长得10万元

  根据指控,1999年七八月份,董宝军、刘佩军等人与王兆良、王兆伟合伙开采钼矿,因争夺利益双方产生矛盾。在多次预谋枪击“二王”未果的情况下,董宝军、刘佩军等人研究拿钱利用警方整治“二王”,并由同伙卜照信找到时任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朱良(另案处理)。朱良找到省公安厅刑警总队警察杨巍等人,后杨等人到葫芦岛调查王兆良、王兆伟涉枪案件,事后,刘佩军、卜照信送给朱良人民币10万元,杨巍1万美元。

  2001年11月,董宝军的手下王冕、王野、张世明等人枪击李某未果后,王野、张世明被公安机关抓获。王冕找到时任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的杨志力(另案处理),送其5万元,求其帮忙。之后,又送杨8万元作为活动经费。

  同年7月,王冕找到时任锦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的李火,要投案自首。李同意并对王等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事后,王冕送给李火4万元。由于杨、李二人的帮忙,王冕等人受到了较轻的处罚。

  多次收受涉黑组织好处费

  两副支队长涉嫌纵容犯罪

  在董宝军组织犯罪期间,李火和时任锦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兼副政委的杜文利涉嫌纵容其犯罪行为。

  2000年3月,董宝军、张学华因索要赌债将孙继先非法扣押。朱良派李火前去处理,李火给董宝军打电话让其放人。孙被放回后,李火未对董宝军等人进行任何处理。

  2002年11月,董宝军接到李火的电话,李让其把家中藏匿的两枝枪上缴公安机关。事后,李未对董进行调查取证、采取措施,也未对董作任何处理。两枝枪在未做枪检鉴定的情况下被销毁。1999年冬,杜文利将一把手枪及60发子弹送给王冕。2001年11月,在明知王冕要持枪进行犯罪活动的情况下,杜文利还是将两把猎枪及10余发子弹借给王冕。当得知王冕等人实施了犯罪活动后,杜文利还为王冕等人出谋划策。

  拦住仇人的车开10多枪

  副支队长借枪给其行凶

  1999年,董宝军、刘佩军与王兆良共同经营钼矿时发生矛盾,董宝军等人密谋以枪击的方法除掉王兆良。同年7月10日,刘佩军得知王兆良在矿区内,遂告知被告人陶叶,陶叶带冯伟群、孙朋、赵军等人前往。在路上他们将王的吉普车截住,向车内人开了10余枪,将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冉正利面部打伤后,逃离现场。

  王冕与李明春因经营钼矿资金问题发生矛盾,王于是准备枪击李。他从董宝军和时任锦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兼副政委的杜文利处借来枪支后发给众人。2001年11月2日晚,王冕约李明春在锦州市高台河桥见面,当李明春出现时,王冕等人便开枪射击,但被李明春逃脱。(史云峰、葛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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