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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状告佳洁士案昨日开审 是不是虚假宣传被告方咬文嚼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6:33 河南报业网-河南商报

  本报讯(记者肖风伟通讯员金研)郑州市民刘明诉佳洁士、两面针牙膏的厂商虚假宣传案,昨日上午,在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审理。

  起诉两大牙膏厂商

  3月13日,郑州市民刘明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以下简

称北京华联)购买了佳洁士、两面针牙膏各一支,牙膏包装上载明该牙膏由全国牙防组和中华口腔医学会认证。但是,当他回家后得知全国牙防组不具有认证的资质,不能证明牙膏上载明的功效,属于虚假宣传,是一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3月15日,刘明分别将牙膏出售商北京华联及牙膏生产商广州宝洁公司、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1+1”赔偿11.6元和12.4元。

  追加卫生部为被告

  在法院受理其起诉后,刘明曾准备起诉全国牙防组,基于该组织受卫生部领导,但不是政府机构,没在民政部注册,也不属有法人资格的民间机构,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故向法院申请追加全国牙防组的上级机关国家卫生部为第三被告,但是法院以卫生部与本案无关,驳回了刘明的申请。厂家称原告陈述虚假

  昨日上午,金水区法院审理了刘明诉北京华联及广州宝洁公司一案,广州宝洁公司指派法律部员工易礼贤出庭代理此案,北京华联方也到庭应诉。

  刘明向法庭提交了在超市购买的佳洁士牙膏,包装上只有“全国牙防组”字样,没有“认证”二字。刘明说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都是这种牙膏,以前的佳洁士牙膏上面有“全国牙防组认证”的字样,自从全国牙防组事件曝光后,“认证”二字就没有了,但是根据人们常规思维,可以理解为该牙膏经过全国牙防组认证。

  然而,这一点却被宝洁公司抓住。“刘明提交的佳洁士牙膏内外包装上并没有载明由‘全国牙防组认证’的字样,也没有起诉书中提到的‘认证’二字,只注明了‘全国牙防组’字样。所以,他作的陈述是虚假的,而不是我们作虚假宣传!”北京华联方表示,刘明购买牙膏的目的不是为了生活消费,不符合消法的赔偿规定,再者其销售过程没有虚假宣传、不当行为。

  没有当庭宣判

  在作最后陈述时,两被告请求法院驳回刘明的起诉。宝洁公司补充说,如果刘明作为消费者申请退货,该公司可以退货。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原定于当天开庭的刘明诉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案,由于该公司代理人不能到庭,被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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