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发放标准 资金支持由50%提高到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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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6:5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陈学桦)省商务厅、财政厅几天前联合发文,放宽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发放限定标准,提高发放金额,加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 2006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发放,首先提高了中小企业参加境外市场考察的支持标准,由1人次/企业,提高到2人次/企业,补助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资金支持比例则由50%提高到70%。 团体项目的支持条件和标准也得到了调整。境外展览会和企业培训团体项目调整为,“参加活动的企业应全部符合中小企业申请条件”。同时,境外展览会由按比例支持调整为定额支持。企业培训的资助条件也调整为,“不低于50家企业参与且时间在一天以上”,最高支持金额3万元。②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