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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黑灌装”供气至少罚三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7:00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6月29日讯(记者刘玉波通讯员李靖)从下月起,《济南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将正式颁布施行。同此前的规定相比,新条例对燃气用户室内存在的不同程度的违章情况进行了明确界定。在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安装有燃气设备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必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安全自动保护装置。

  据介绍,济南市目前施行的《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是1997年颁布实施的,已近十

年。近年来,通过引进外资,济南市燃气行业政府包办的体制已经完全打破。同时,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燃气用户数量明显增加,燃气种类也由过去的液化气为主转变为管道天然气、煤制气为主。目前,仅济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就拥有燃气客户22万户,供气管网超过1000公里,原有的管理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燃气行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因此,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济南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意义深远。

  对燃气用户室内存在的不同程度的违章,过去难以进行明确界定。对用户家中装修遮挡、包裹、改动燃气管道的情况,过去只能采取劝说和局部改造的方法,不能从根本上消除隐患,新《条例》将遮挡、包裹、改动燃气管道设施作为禁止行为。针对目前部分用户拒绝安装燃气报警器,燃气安全无法得到充分保障的问题,新《条例》首次明确提倡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和安全自动切断阀,提倡用户参加燃气商业保险,为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增加了安全砝码。按规定,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无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用于燃气经营的气源。若违规向“黑灌装”供气,将被执法部门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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