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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07:15 红网-湖南日报

  综合新华社香港6月29日电(记者 白冰陈思武)根据29日在此间公布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内地将进一步在服务贸易领域对香港、澳门扩大开放,并加强与香港、澳门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的合作。

  内地与香港的补充协议规定,在服务贸易领域,从2007年1月1日起,内地在法律、

会展、信息技术、视听、建筑、分销、旅游、运输和个体工商户等领域原有开放承诺基础上,进一步采取15项具体开放措施。其中,4项属于放宽股权限制,2项属于降低注册资本、资质条件等门槛,9项属于放宽地域、经营范围和自然人流动的条件。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为借鉴香港保护知识产权的经验,推进内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内地与香港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双方决定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列入“安排”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并将进一步探讨具体合作内容。

  内地与澳门的补充协议规定,在服务贸易领域,从2007年1月1日起,内地在法律、建筑、会展、视听、分销、旅游、运输和个体工商户等领域原有开放承诺的基础上,采取13项具体开放措施。其中,4项属于放宽股权限制,1项属于降低注册资本、资质条件等门槛,8项属于放宽地域、经营范围和自然人流动的条件。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为支持和配合澳门产业结构向适度多元化的方向转变,双方在贸易投资便利化原有的产业合作领域中增加会展业合作;同时为推动内地与澳门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双方决定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列入“安排”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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